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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被确定为用水结构调整生态补偿试点单位
时间:2017-05-02 11:41 来源:综合事务部 作者:赵国栋

  4月12日,省南水北调局组织召开全省用水结构调整实行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座谈会,确定德州、聊城、滨州、东营4市为引导用水结构调整、鼓励消纳长江水、探索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试点市。经积极争取,我市获得800万元生态补偿专项资金。

  我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概算总投资31.87亿元,新建博兴县博兴水库、锦秋水库和邹平县辛集洼水库,配套建设邹平县韩店水库和魏桥水库引水工程。博兴水库和辛集洼水库调蓄工程、引水工程、输水工程已于2016年12月底全部建成并通过验收。辛集洼水库已于4月份成功试运行并开始调引长江水;博兴水库计划将于5月份引水,全市共计调引1200万m³长江水。

  我市将按照省有关部门要求认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及时编制提报生态补偿项目,精心做好项目建设,探索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推动消纳长江水,全面发挥南水北调工程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